近日,廣西人社廳、教育廳聯合下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高校職稱評審權下放工作實施方案》(簡稱《方案》),進一步深化高校職稱制度改革,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推動高校師資隊伍建設。
一是堅持一次性全部下放?!斗桨浮芬幎?,在去年下放12所本科高校高級職稱評審權的基礎上,2018年將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教師、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實驗等5個系列(系統)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到全區所有高校,尚不具備獨立評審能力的高?;蛳嚓P學科(專業)可采取聯合評審、委托評審的方式。具備其他系列如工程、圖書資料等系列的高、中、初級職稱評審資格條件的高校,可根據職稱管理權限向相應職改領導小組申請下放。同時,將職稱認定和重新確認兩項工作下放到全區所有高校,主體責任由高校承擔。這一改革惠及全區80所高校和4萬多名教師。
二是做到五個“自主”。根據《方案》,高校在職稱評審中“自主制定評審工作方案、自主制定評審標準條件、自主組建評審管理機構、自主組織評審、自主使用評審結果”。各高??筛鶕陨硇枰贫?、修訂本校職稱評審工作辦法及操作方案等自主評審文件;可結合本校學科(專業)和崗位特點,針對不同類型、層次教師,按照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不同學科領域,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等不同研究類型,建立科學合理的分類評價標準;可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包括學校院(系)考核推薦組、學科評議組、校評審委員會在內的評審機構,以及學校職改領導小組(職改辦)、評委庫和評審監督委員會等管理機構;在核定的崗位結構范圍內,科學編制年度及未來3-5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計劃,按照評審工作程序和規則開展自主評審;可依據職稱評審結果,自主印發任職資格文件,自主頒發職稱證書。
三是做到四個“不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等部門加快職能轉變,“不再組織評審、不再審批評審結果、不再印發批文、不再辦理職稱證書”。相關部門不再直接組織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改為高校自主實施;不再組織統一的評審結果復核、不再審批評審結果,改為事后備案管理;不再印發資格文件,改為各高校依據自主評審或委托評審結果自主印發任職資格文件;不再統一辦理職稱證書,改為各高校將相關結果信息上報自治區證書管理系統,由各高校自主頒發自治區統一印制的職稱證書。
四是加強監管指導。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將重點加強對高校自主評審事中事后的監管和指導,建立健全備案管理制度、巡查抽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及考核制度等,建立起高等學校自主評審與政府宏觀管理相結合的職稱評審制度。對評審工作把關不嚴、程序不規范,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責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整改無明顯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高校,暫停其自主評審資格直至收回評審權,并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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