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政策舉措,讓高校擁有更大辦學自主權,激發辦學活力,促進內涵式發展。
擴大高校內設機構設置管理自主權。高校根據辦學實際需要,自主確定黨政管理機構以及教學、科研、教輔等內設機構設置方案,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如青島大學按照學科專業分類設置學院,原則上一級學科不跨學院設置,自主設置34個實體學院,29個直屬研究院;理順校院兩級管理體制,提高二級學院管理專業化水平。啟動省屬高校取消二級學院行政級別改革試點,機構編制部門不再核定二級學院領導職數,由試點高校根據辦學規模、教職工數等,按有關規定研究提出二級學院領導人員配置數量。二級學院領導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可暫參照相應的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級別進行管理。
優化完善高校選人用人環境。高校在人員控制總量內,自主公開招聘各類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招聘緊缺的專業人才、高層次人才,沒有崗位空缺的,可突破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依規設置特設崗位,按相關程序辦理人事關系,確定崗位薪資。高??勺灾髦贫◢徫辉O置方案,自主確定內設機構人員配備,自主開展教師職稱評審。目前全省省屬公辦本科高校全部實現“三個到位”,即人員控制總量備案到位、人員編制和崗位核定方案到位、職稱制度改革方案到位。青島科技大學實施學科團隊首席科學家制度,賦予學科團隊經費使用、人才引進、崗位設置等方面的自主權,自主按需引進團隊成員,每年給每個團隊單列2-3個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山東師范大學破除教師職務終身制,推行崗位聘任制,實現崗責融合、能上能下。山東協和學院建立“一德四能”考核評價體系,綜合考察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專業發展能力、社會服務能力。青島大學實行學術“代表性成果”第三方評價,規定申報副教授、教授崗位的教師,需提交6件代表作參加省外知名高校同行專家評價。濟南大學建立專業技術崗位評聘綠色通道,試行終身教授制、延聘返聘制。
加快推進高校學分制改革。2017年底,全省實施學分制改革高校45所,占到全省高校的三成以上。推行改革的高校普遍完善了學生、收費、人事、后勤等配套管理制度。山東建筑大學制定以學生選課制為核心的轉專業、雙專業雙學位、課程重修等學分制管理制度,建立學生自主選擇專業、課程、學習進程和任課教師的機制,激發學生自主學習積極性。計劃到2020年,全省將實現全部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職(高專)院校實行學分制,基本實施學分制收費政策。
推動健全高校法律顧問制度。高校明確專門機構負責法律事務和依法治校工作,聘任專任法律顧問,建立以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為主體,吸收法學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規定高校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之前必須聽取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應當聽取而未聽取的或者法律顧問認為不合法不合規的事項,不得提交學校討論,保證法律顧問在學校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維權中發揮積極作用。目前,全省144所高校全部配備法律顧問,總人數達到251名,其中72所高校設立了法治工作專門機構,配備專人負責法律事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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